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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部分小区公共绿地道路变收费停车场 居民不满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时间:2012/5/23 9:21:45 郑州营销策划

小区公共道路,画上车位线,就开始收费了。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家庭轿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城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位规划与巨大需求间的矛盾日渐凸显。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很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借增加 停车位供给为名,将公共道路、绿地等业主共有空间变为“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而这个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物业收费的权利取得程序是否正当等问题,引发了不 少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分歧。就此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

  消失的免费“午餐”

  家住郑州市格林度假山庄小区的车主张先生,最近颇为纠结。让他感觉左右为难的事情是,原本免费停放车辆的小区道路,日前被小区物业画上了标示停车位的白线。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以后停车要收费了。

  “固定车位80元/月,一年就是960元。”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道路本来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画上条线就能收费?这就好比,在自己家院子里停自己的车,人家还要来收钱。这明显不合理!”

  记者就此向格林度假山庄小区的物业公司河南博喜物业管理公司咨询,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近年来机动车辆激增,乱停乱放、堵塞交 通的状况时有发生,收费管理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持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及有序行车,控制外来车辆的进入,保障本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但这样的说法,很多业主并不买账。“对车辆进行管理和规范是物业公司应该提供的服务之一,如果以此为由再次进行停车收费,并不合理。”张先生说。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樊东辉律师告诉记者,依照《物权法》规定:地上停车位的权属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此外,就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该是属于业主共有。

  “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在它上面设置的停车位也肯定是全体业主共有,是不能进行收费的。”樊东辉说。

  收费乱象

  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如果需要进行收费,必须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议、批准才能实施,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该取得一半以上业主的同意授权才能实施。

  但是,记者调查多个小区物业发现,很多物业公司在取得小区地面停车收费权的程序上,十分混乱,漏洞百出。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管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物业管理行业本来就属于微利行业,并且物业收费标准多年没有上浮,再加上近年来人工费用等成本大幅增加,很多公司入不敷出,就想办法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来增加收入,停车收费自然成了其中的重头戏。

  该人士介绍,由于目前只有少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议事机构的缺失给了很多物业公司运作空间。大多物业公司往往采取向不明就里的小区老年人、无车户等发放收费问卷、调查表等形式收集民意,达到瞒天过海的收费目的。

  在格林度假山庄采访中,就有业主向记者反映,博喜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并未获得物价主管部门的认可。

  记者就此向博喜物业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求证,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的停车收费已经在物价主管部门郑州市管城区物价局进行了备案,由于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已经通过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取得了53%的业主的认可。

  但采访中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并没有见到过征求意见表,并且,有见过该表的业主告诉记者,这个表格仅有短短的一行说明,业主同意收费只用打钩就行。对这样的征求意见形式,大多数受访业主表示并不认可。

  记者向管城区物价局采访时,该局物业科一位姓夏的工作人员表示,征求意见表,作为协议收费的邀约,只打钩是不行的,应该显示出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且尽量做到有车的业主每人一份,以供物价局备案使用。

  采访中,管城区物价局该人士表示已经叫停了该公司的收费行为。但是,5月21日,记者以业主名义向该物业公司咨询停车位收费情况,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停车位收费还在继续。

  缺位的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司必须在业主委员会委托授权下才可以划定停车位并收取一定费用,这笔收益归小区业主共有,其用途只能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如弥补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更新健身设施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经理坦言,业主委员会可以监督这部分费用的使用情况。

  但据记者调查,目前省内的住宅小区绝大多数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出现意见分歧后,也没有相应的组织进行调解,往往会把矛盾越闹越大。

  “因为绝大多数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无论是按照业主所有的建筑面积还是户数进行意愿征集,都很难完全代表全体业主的真实利益诉求。”樊东辉律师 建议,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该逐户去征集业主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征集业主的意见,特别是有车业主的意见,如果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进行收费, 还需要做一个公示,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来表决,减少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